为大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律师社会知名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市法律援助处与市律师协会决定联合表彰2017年度“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律师”。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穗法援通〔2018〕5号)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推荐了20名热爱法律援助工作、工作业绩突出、深受群众好评的法律援助律师。
经审核,市法律援助处和市律师协会评定:马启翔、李烈群、陈战、王俊、麦静怡、陈玉玲、孙连平、李涛、林燕娴、黄昭湖、翁梅丹、沈秀兰、刘雪、刘玉针、张宇宁、邓凯莹、李成富、谢丽兴、隋海然律师为2017年度“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律师”。
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418件,提供法律咨询56499人次。其中,刑事案件4128件,民事案件10062件,行政诉讼案件228件。截至2018年6月20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有法律援助律师2048名,其中近300多名是在我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来增加的,为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评选活动的开展,将促进全市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功能作用,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关于表彰2017年度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律师的通报